
一、宗旨:鼓勵長輩走出家門、參與社交活動、降低失智風險。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銀髮健康照顧協會
三、贊助廠商:







四、比賽時間:108年9月29日(日)上午,農曆九月一日。
8:30~9:00 | 報到及拍照留念 |
9:00~9:10 | 貴賓致辭 |
9:10~9:15 | 合影及暖身操 |
9:15~11:15 | 麻將賽 |
11:15~11:30 | 計分及頒獎 |
11:30~ | 領取完賽福袋及賦歸 |
五、比賽地點:台北商業大學學生活動中心(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)
六、參賽資格:參賽者需年滿65歲以上,男女皆可,報到時請攜帶含相片之證件查驗。

七、報名費用:300元,完賽可獲得福袋一份。9點開場前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棄權,不得要求退回報名費。
八、報名方式:請上網填寫資料並繳交報名費。現場提供飲水,請自備水杯。
九、報名時間:108年9月15日(日)晚上10點截止。
十、獎項:各桌取桌冠軍,致贈獎狀及禮品;桌冠軍積分最高前三名為冠軍、亞軍、季軍,致贈獎狀及禮品;年滿90歲之參賽者致贈長青獎;所有完賽者致贈福袋。
十一、競賽方式:
1.牌種:十六張台灣麻將正花正字,開門風。
2.賽制:每桌四人,一將2小時,中間休息自行決定,比賽結束計算選手比賽分並登錄成績。
3.桌次座位:由協會代為隨機決定桌次及位置,賽前15分鐘就座 。
4.基礎比賽分:每人各以2,000分為基礎分,底為100分,每台為20分。
5.競賽規則:
(1) 比賽在規定時間內完畢,比賽結束前10分鐘,由裁判報時,以提醒各選手。
(2) 比賽已到規定時間,一盤比賽尚在進行,應在裁判宣佈時間到時,即為比賽結束。
(3) 比賽中有任一選手籌碼用完時,則該桌比賽即宣布結束。
(4) 比賽結束後,按取得的分數計算成績,以分數最多之一位,獲得桌冠軍。
(5) 桌冠軍分數最高之前三名,分別為冠軍、亞軍、季軍。
6.遵守及禁止之行為:
(1)搬風:西風起時,東風和南風換位置,西風和北風換位置。
(2)起莊:比賽開始,由坐東風位置選手為莊家(東風位置固定為場館東方),由莊家直接擲骰子以點數決定那裡開門。
(3)碰牌:必須在3秒鐘內完成叫碰,否則讓吃牌者吃牌。
(4)拿牌、吃牌或碰牌後,必須在5秒內完成捨牌。
(5)洗牌時應將牌充分搓洗。
(6)莊家開錯門,則莊家視為相公。繼續打完此一牌局。
(7)禁止亮牌。(罰1台給各家)
(8)喊“碰”不“碰”要罰。(罰1台給出牌者)
(9)不得眼牌、假摸牌,假摸牌者如觸摸到牌,就不得吃牌或碰牌。
(10)摸牌時,讓拿的牌掉落海底或碰到牌牆的牌及門前牌不得胡牌。如不得胡牌的情況下,翻開手牌者則包牌,罰付各家一底分。
(11)莊家詐胡時,下庄。閒加詐胡時,莊家連莊繼續,不加連莊數。
(12)吃、碰時必須立即將吃、碰的牌拿到門前。經一圈未拿回或者所吃的牌未放置於中間張,則以相公論處。
(13)相公時仍應按牌摸牌、出牌,但是不得再吃牌或碰牌。如又再相公第二次時,以包牌論處。
(14)上家未出牌或出牌有別家叫“碰”時,禁止摸牌牆的牌。
(15)在前家打出不要的牌3秒內均可碰牌,已摸到的牌必須歸位。
(16)吃、碰在桌面的順子或刻子牌若有拿錯張,應立即更換,否則經一圈未更換者,視同相公。
(17)各家打出不要的牌,除了被吃、碰拿走外,應依出排先後順序置於面前海底。
(18)聽牌時,可碰槓牌,但不得胡牌。加槓或暗槓可胡牌。
(19)上家打出的牌不可以開槓。
(20)必須先摸牌或吃、碰牌再打出不要的牌,否則視同相公。
(21)取消7搶1的番種。
(22)起手配好牌及聽牌者為天聽,8台。在沒有吃碰的情形下,摸進1張牌及聽牌者為地聽,4台。如中途換牌者,則取消天地聽。
7.申訴:請於比賽現場即時提出,請裁判判定。一律不接受賽後申訴。
8.爭議判定:
(1)比賽規則有明文規定者,以規定為準。
(2)比賽規則無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判決,不得異議。
(3)本次比賽若有任何修訂事項,得由大會議定並公佈之。
(4)比賽最後結果成績,將公佈於協會網站。
9. 代打:如遇體力不支或其他臨時狀況,須請年滿18歲以上親友代打,完成賽事可領取福袋,然而分數不計入比賽成績,意即無法取得桌冠軍、冠亞季軍資格。

比賽地點交通資訊
〔捷運〕板南線-善導寺站4號出口
〔火車〕台北車站下車,往東步行約15分鐘
〔客運〕國光客運「台北-金山」、台汽客運「基隆-台北」、中興巴士「瑞芳-板橋」,審計部站
〔聯營公車〕
臺北商業大學站:253、297、222、237
成功中學站:15、208、265、211、295
開南商工站:0南、15、37、22、615、671
審計部站:202、212、232、262、276、299、205、605、257
〔停車〕
青島東路、濟南路、杭洲南路、紹興南路路邊停車格,台灣聯通醒吾場(杭州南路一段15-1號)
